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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规章制度可否作为法院审理劳动争议依据
2012-04-07 22:41:24 来源:罗光飞律师
公司规章制度可否作为法院审理劳动争议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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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,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。
2001年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《劳动法》第四条之规定,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,不违反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,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,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。
因此企业应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,根据自身企业的特点制定完善的公司规章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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