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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期限
2012-02-14 13:59:26 来源:罗光飞
罗光飞--推荐婚姻首席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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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世贸广场A座20层(上海宾馆斜对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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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,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,书面告知当事人。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,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:
除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况外,其实在实践中还存在一种情况,就是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被告,在离婚诉讼一审中如果同意离婚的,可以一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,即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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